下列纳税人经营活动中不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有( )。
某城市内资日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职工年均1000人,主要业务为以外购的化妆品进行生产并销售,2005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 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3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2400万元、增值税额408万元,已验收入库,支付购货的运输费10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5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及其他单位开具的普通货运发票,专用发票获得税务机关认证;
(2) 生产领用外购化妆品2500万元,其他生产费用978万元,生产成套化妆品37万件,每件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94元;
(3) 批发销售成套化妆品25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60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8万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0万元;
(4) “投资收益”账户中反映本年取得的投资收益为185万元,其中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 30万元,从境外A公司取得分回的投资收益70万元(该收益在国外已纳所得税30万元),从深圳联营的B公司取得分回的投资收益85万元(当地实际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5) 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5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1月1日向关联企业签订生产性借款合同,记载借款金额800万元,借期1年,支付利息费用64万元,同期银行贷款的年利息率为5%;发生管理费用7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35万元、新产品开发费用60万元(2002年公司发生新产品开发费用5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总额1100万元,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能提供工会经费的拨 缴款收据;
(6) 当年10月发生意外事故,经税务机关核定库存原材料损失31.86万元(其中1.86万元是运输费用转入的成本),当月取得了保险公司赔款10万元;11月20日通过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8万元,12月28日直接向某老年服务机构捐款4万元。
(消费税税率30%,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800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 请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 计算该企业2005年实现的应税收入总和;
(3) 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成本总和;
(4) 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税金及附加总和;
(5) 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费用总和;
(6) 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管理费用总和;
(7) 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财务费用总和;
(8) 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工资、工资附加“三费”标准及调整金额;
(9) 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10) 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某外商投资企业2005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5000万元,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等支出共计10500万元。该企业当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地方所得税税率3%,且没有尚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税务机关在核查其申报纳税资料及其相关账簿资料时,发现企业有如下业务记载:
(1) 管理费用中列支了交际应酬费60万元和用于装修办公楼的装饰材料价款30万元;
(2) 支付给总机构的合理的管理费用100万元,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40万元;
(3) 转让一处房产,账面原价5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发生清理费用5万元,取得转让收入240万元。该业务企业未入账处理;
(4) 6月份购入空调三台,价税共计2.4万元,全部计入了“管理费用—办公用品” (税法规定,不考虑残值,折旧年限5年);
(5) 企业“应付账款”明细账上有40万元未付款已逾两年半,一直未与对方发生联系;
(6) 企业接受货币捐赠50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7) 该企业在A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税后利润225万元,已在A国缴纳了所得税75万元 (均以人民币计)。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 计算2005年该企业交际应酬费扣除限额;
(2) 计算2005年该企业支付给总机构的费用可以扣除的金额;
(3) 计算2005年该企业转让房产的收益;
(4) 计算2005年该企业从A国分支机构取得税后利润补交的税额;
(5) 计算2005年该企业境内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6) 计算2005年该企业应纳税额合计。
中国公民李某为在某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2005年其个人收入如下(只考虑营业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1) 每月工资收入6000元,12月份取得不含税年终奖24000元。
(2) 私有住房出租1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当年3月发生租房装修费用2000元。
(3) 业余时间为某单位进行一项工程设计,取得设计费收入50000元,将其中2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灾区。
(4) 10月25日销售非惟一的家庭生活用私有住房一套,取得收入200000元,购买价 150000元,销售过程中缴纳相关费用5000元。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 计算全年工资和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 计算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 计算工程设计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 计算售房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位于某市的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10月份发生的业务如下:
(1) 销售食品,开出普通发票,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585000元;
(2) 将上月购进的用于销售的一批红酒拿出100箱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该红酒购进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每箱200元,而该酒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50元;
(3) 零售钻石饰品零售价总额共70.2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
(4) 接受外单位捐赠A商品一批,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格为7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11.9万元;
(5) 受托代销彩电100台,每台与委托方的结算价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本月将 100台的彩电加价后全部代销完,每台零售价格为5967元。与委托方按结算价进行结算时,另按结算价格收取手续费5%,款项结清,也收到了委托方按结算价格开出的专用发票;
(6) 采用有奖销售方式销售空调100台,每台售价550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每台奖微波炉一台(每台零售价400元),本公司派人安装,每台收安装费200元;
(7) 收到乙客户退回上月售出的彩电10台,每台售价3500元(不含增值税),原因为质量问题(该批彩电是上月向甲厂购进的,共200台,当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每台2800元,本公司根据对方的退货理由说明书开了红字增值税发票。公司将其退货给了甲厂,并寄给了对方“进货退出证明单”;
(8) 销售交消费税的已使用机动车一辆,销售价格10万元,原值11万元;
(9) 公司下设一运输队,单独核算,本月从事运输业务收入50万元;
(10) 公司另兼营一宾馆,宾馆里有一保龄球馆,本月收入共200万元,其中有保龄球馆收入50万元,未分别核算;
(11) 将100万元暂不用的资金借给其他单位,收取资金使用费10万元。
上述取得的专用发票均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 计算10月份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
(2) 计算10月份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
(3) 计算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4) 计算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5) 计算10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
(6) 计算10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某酒店2005年10月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1) 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36000元。
(2) 经营餐厅取得收入45800元,其中有烟酒18000元。
(3) 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6800元。
(4) 经营保龄球馆取得收入15200元;经营歌舞厅取得收入24900元。
(5) 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为150000元),取得收入350000元。
(6) 从某企业购买烟酒共50000元,本月该企业在本舞厅共消费了53200元,双方商定相互抵冲,差价不再结算。
(7) 处置酒店周边地区垃圾,向有关单位和居民收取垃圾处置费10000元。
该酒店上述收入均分别核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 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应纳营业税;
(2) 经营餐厅取得收入应纳营业税;
(3) 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
(4) 经营保龄球馆和歌舞厅收入应纳营业税;
(5) 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应纳营业税;
(6) 与企业抵账行为应纳营业税;
(7) 收取垃圾处置费应纳营业税。
某企业2005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 资本公积比2004年增加100万元;开立新增账簿8本;
(2) 与货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及保管费共计35万元;
(3) 与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320万元,年利率5%;
(4) 与甲公司签订以货换货合同,本企业的货物价值350万元,甲公司的货物价值352万元;
(5) 与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转让收入由丙公司按2005年~2008年实现利润的 30%支付;
(6) 与乙公司签订受托加工合同,为乙企业加工货物,由本企业提供价值80万元的原材料和价值15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加工费20万元;
(7) 3月份以本公司财产50万元作抵押,取得某银行抵押贷款100万元,签订合同规定年底归还,但年底因无力偿还,按照合同规定将抵押财产产权转移给该银行,并依法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 计算资金账簿和新增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2) 计算运输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3) 计算融资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4) 计算以货换货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 计算技术转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6) 计算受托加工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7) 计算抵押贷款行为应缴纳的印花税。
对于宣告破产的国有企业,其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应按一定的比例划分后,部分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
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给纳税人,但可以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10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 销售自制粮食白酒5000箱,每箱10斤,不含税单价为80元/箱。收取包装物押金 70200元,装卸费23400元。
(2) 从A酒厂购进粮食酒精6吨,用于勾兑白酒20吨,当月全部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元。
(3) 将自产粮食白酒10吨,以成本价每吨7000元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对外销售不含税单价为每吨9500元。
(4) 出售特制黄酒50吨,每吨售价2000元,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吨240元。
(5) 委托某个体工商业户小规模纳税人生产10吨白酒,本厂提供原材料成本3.5万元,支付加工费1060元(不含税),收回后再加工出售(仍为10吨白酒),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元,销项税额136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 收取包装物押金和装卸费应纳的增值税;
(2) 企业勾兑的白酒出售应纳的消费税;
(3) 将自产白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应纳增值税;
(4) 出售特制黄酒应纳的消费税;
(5) 委托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的白酒,收回后再加工出售,应纳的消费税。
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如下优惠政策: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