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多选

2.下列关于丁的票据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丁无偿取得票据,不享受背书转让权
  • B.丁因赠与而继受取得票据权利,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与前手相同
  • C.丁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 D.丁所享有的票据权利可以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试题出自试卷《高级经济师考试试题:经济法案例试题精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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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丁对前手的追索权应当在()前行使。

    • A.2003年8月1日
    • B.2003年11月1日
    • C.2004年6月1日
    • D.2005年5月1日
  2. 3.丁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法定金额和费用包括()。

    • A.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 B.汇票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汇票金额的利息
    • C.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 D.因行使追索权产生的误工费
  3.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10万元的空调并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将该汇票作为向个体户丙购买电脑的预付款先行支付。丙收到该张汇票后,将其赠与丁。丁于2003年5月1日持票向银行请求付款,该银行拒绝付款。丁考虑到乙公司效益较好,遂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1.丁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

    • A.可以不按照某银行、丙、乙公司和甲公司的先后顺序行使追索权
    • B.必须按照某银行、丙、乙公司和甲公司的先后顺序行使追索权
    • C.在对乙公司进行追索的同时,对丙、某银行和甲公司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 D.在对乙公司进行追索后,对丙、某银行和甲公司就不能行使追索权
  4. 2.下列关于丁的票据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丁无偿取得票据,不享受背书转让权
    • B.丁因赠与而继受取得票据权利,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与前手相同
    • C.丁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 D.丁所享有的票据权利可以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5. 5、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出,通过政府融资,对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一律按确认的该债权数额的22%予以清偿。若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表决后获得通过,则( )。

    • A.甲公司应当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 B.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 C.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 D.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甲公司和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
  6. 4、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债务人的重整计划。讨论时,债权人会议将债权人分成四个组别:担保债权组、劳动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以下关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和通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时,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 B.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2以上时,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 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 D. 1/2以上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7. 2、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甲公司进行重整而启动重整程序的主体有( )。

    • A.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5%的股东丙公司
    • B.甲公司的董事刘某
    • C.享有抵押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乙公司
    • D.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人丁公司
  8. 3、法院审查重整申请后,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在重整期间,符合法律的做法有( )。

    • A.甲公司可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 B.甲公司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 C.因租赁期满,债权人丁公司要求收回甲公司租用的库房,必须经人民法院同意
    • D.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的股权
  9. 5. 若事后证明,乙公司并不存在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的事实,此事系甲公司道听途说的消息,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应实际履行
    • B. 甲公司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 C. 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D. 甲公司仍可以解除合同
  10. 甲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2002~2005年期间连续亏损,亏损额达4亿元。 2006年5月,深交所对甲公司作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截至2006年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20.9%。根据有关规定,如果2007年甲公司不能扭亏为盈、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那么,甲公司将面临退市危机。此时,因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甲公司的主要经营资产、持有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股权已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其下属核心企业也已面临停产,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07年4月28日,人民法院收到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6月14日,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受理了该申请。

    1、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 )。

    • A.要求甲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 B.指定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
    • C.解除有关甲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
    • D.终止有关甲公司的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