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第一审法院和第二审法院审结案件的期限不合法。具体表现是(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工商局以萨兰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家具在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承担。
根据材料回答17~20题:
萨兰公司(家具生产企业)得知某工商局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2010年2月1日致函工商局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格销售办公桌椅。工商局考虑到萨兰公司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工商局,验货后7日内电汇付款。萨兰公司收到函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工商局,同意工商局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定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工商局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元出售。工商局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7日,萨兰公司电话告知工商局收到2月6日函件,同时双方约定由萨兰公司负责将货物运至工商局。2月10日,萨兰公司按照约定将300套桌椅交给甲运输公司,运输公司指派司机陈某负责运输。半途中,由于陈某的过失,与另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家具全部毁损。
该合同的要约为( )。
如果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发生纠纷后的管辖法院,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下面有关违约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
根据以下内容,回答13~1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提供一级精铝锭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乙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乙公司在两个月后才向甲公司交付了100吨精铝锭,甲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精铝锭,而是二级精铝锭,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乙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乙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精铝锭。但是乙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精铝锭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甲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精铝锭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精铝锭。甲公司坚持让乙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履行合同。乙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
若甲乙公司约定,乙公司负责货物的运输,则下列有关该批精铝锭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转移的说法正确的有( )。
乙公司不能按时供应货物( )。
法院对于本案被告的确定存在错误。本案一审的被告应是( )。
本案第一审法院和第二审法院审结案件的期限不合法。具体表现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