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单选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葡萄酒购销协议,后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供货义务。因丙过错,所提供的葡萄酒并未达到乙公司在合同中所明确要求的质量,乙公司欲追究责任,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 A.乙公司应当追究甲公司责任,因甲公司为合同当事人
  • B.合同当事人发生变更,产生新合同
  • C.乙公司应向丙公司追究责任,因丙公司为新的合同当事人
  • D.乙公司司向甲乙公司追究连带责任,因甲公司选任错误,乙公司实际给乙公司带来损害
试题出自试卷《2015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专家预测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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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甲公司拒绝交纳电费,供电公司数次催交,甲公司仍不交纳,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 A.供电公司履行了催告义务
    • B.供电公司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中止对甲公司供电
    • C.甲公司应向供电公司承担责任
    • D.供电公司可以解除与甲公司的合同
  2. 甲公司的设备被电流烧毁,这笔损失应当由(  )承担。

    • A.甲公司
    • B.乙公司
    • C.供电公司
    • D.乙公司与供电公司
  3. 甲公司在乙公司的电力接收点边私接接收点,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种行为(  )。

    • A.侵犯了乙公司的所有权
    • B.侵犯了供电公司的所有权
    • C.侵犯了乙公司对供电公司的债权
    • D.不构成侵权
  4.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下列各题

    甲公司在某区设厂,与供电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在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决定再上一台大功率设备,以实现更高的生产效率,但未通知供电公司,设备安装好之后,甲公司发现合同提供的用电容量不足以运行该设备,因此便从邻近的乙公司电力接收点边私接了一个接收点,使电流在进入乙公司线路后又进人了甲公司的线路,乙公司并未发觉此事。某日,乙公司检查设备,便将自己的电力接收点关闭,致使甲公司的一台设备被电流烧毁,甲公司不知此事,却以为供电公司察觉到自己私接线路,甲公司怀恨在心,便不再交纳电费,供电公司数次催交甲公司均置之不理。

    {TS}关于甲公司与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后新上设备并运行该设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 B.甲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 C.甲公司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D.甲公司应当与供电公司协商变更合同
  5. 本案中,关于国美商城与长虹电视机厂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 A.国美商城5月18日的提货行为构成承诺,长虹电视机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B.长虹电视机厂4月4日的复电构成承诺,长虹电视机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C.国美商城的5月18日的提货行为不构成承诺,因为其未在指定期限内作出
    • D.长虹电视机厂4月4日的复电构成新的要约,因双方未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双方合同不成立
  6. 本案中,关于国美商城与长虹电视机厂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 A.因买卖双方已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买卖合同于4月4日成立
    • B.因买卖双方已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买卖合同于5月18日成立
    • C.买卖双方合同于4月4日成立,因长虹电视机厂存在欺诈行为,国美商城可以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 D.买卖双方合同于4月4日成立,因长虹电视机厂存在欺诈行为,国美商城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7. 对A和C与B的出资份额转让纠纷的解决方案可以是(  )。

    • A.由A购买B的出资份额
    • B.由C购买B的出资份额
    • C.即使A和C不愿购买,B也无权将小资份额转让给D企业
    • D.如果A和C不愿购买,则B有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D企业
  8.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下列各题

    长虹电视机厂库存300台CZ一200型液晶电视机,并准备淘汰该类型电视机生产线,不再生产该类型电视机。2011年4月3日,长虹电视机厂给当地的一家大型家电超市国美商城发函询问其是否愿意以每台3700元的价格购买,备有现货,只要数量在500台以下,可保证供应,限期在七天内答复。国美商城恰逢本商城的电视机脱销,急需进一批电视机,在收函的第二天即4月4日遂复电称愿意购买250台电视机,价格每台3500元并要求将电视机送上门。长虹电视机厂接到国美商城的电文后,当天回函称愿意接受国美商城提出的价格条件,但因生产任务繁忙,无法送货上门,要求国美商城支付运费自提货物,并要求立即答复。国美商城接到回函后,因忙于购进其他货物,就将该函搁置一边。时隔不久,到2011年五月中旬,电视机值销售旺季,价格上涨。5月18日,国美商城组织车辆到电视机厂提货,要求电视机厂按每台3500元供应电视机250台。而此时,电视机厂仅剩下库存100台,其余已售出。国美商城为此诉至法院,要求电视机厂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电视机厂则辩称:它与国美商城的合同功能根本没有成立,因此不存在承担违约的责任或履行合同的问题。

    {TS}本案中,长虹电视机厂向国美商城发函等的行为性质和合同是否成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该行为构成要约,双方买卖合同已成立
    • B.该行为构成要约,双方合同不成立
    • C.该行为构成要约邀请,买卖双方合同已成立
    • D.该行为构成要约邀请,买卖双方合同不成立
  9. 本案中,国美商城向长虹电视机厂的复电行为性质为何?(   )

    • A.该行为构成要约
    • B.该行为构成要约邀请
    • C.该行为构成承诺
    • D.该行为无意义
  10. A、B、C缴足全部出资的最后期限应为(  )。

    • A.2007年6月6日
    • B.2008年6月6日
    • C.2009年6月6日
    • D.201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