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国务院可以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对属于专属立法权范围内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全国人大通过法律案,应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赞同表决才能通过。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在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
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自治条例可以变通民族区域自治法。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国务院可以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对属于专属立法权范围内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
全国人大可以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事项的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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