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局要吊销吴爱华工厂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那么吴爱华是否可以要求举行听证?
不同意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的请示
北京市职业学校:
你校东职发[2005] 11号《北京市职业学校关于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的请示》以及东职发[2004]35号文收悉,经研究讨论,兹批复如下:
(一)不同意在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其理由恕不详述。
(二)目前可在你校先行设立新材料研究室。
(三)拟原则同意在你校修建新材料检测实验楼,有关具体事宜待专门批复。
北京市教育局
如果劳动局要吊销吴爱华工厂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那么吴爱华是否可以要求举行听证?
2002年9月24日,某市劳动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吴爱华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如灯光昏暗,工作人员操作时未戴安全帽等。对此,劳动局劳动安全稽查组的工作人员作了劳动安全检查记录,并提出了“限3天改进,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理意见,吴爱华当场签了字。工作人员当天扣留了吴爱华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9月27日,劳动安全稽查组对吴爱华作出了第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送达。吴爱华在9月29日交纳了罚款。两天后,劳动安全稽查组又派人到其工厂进行检查,仍认为不符合要求,“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仍未发还吴爱华。
据查,扣留吴爱华工厂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是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个立法文件,该扣留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如果甲在向丙提起诉讼前,已经向乙提起了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在甲对乙提起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法院对甲与丙之间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
在代位权诉讼中,关于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的关系,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
法院如果判决丙支付货款,那么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
假设法院受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 )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货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贷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
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
法的执行,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 )
专门议事机构的协调,是通过授予有关职能部门在某一方面的综合协调权,就该事项对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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