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
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在考察前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突出考察工作实绩。
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全额定向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作为考察对象。
领导班子换屈,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代表和企业代表人士参加。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可随时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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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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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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