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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试题出自试卷《2016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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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若乙商业银行行使代位权花费3000元必要费用,此费用应由谁承担?

  2. 甲公司向乙商业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合同期满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是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乙商业银行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偿还甲公司的借款。问:

    法院是否应支持乙商业银行的请求?

  3. 该轿车属于王乙还是王乙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

  4. 王甲是王乙的姑姑,王甲曾经对王乙许诺在其结婚时赠送其一辆小轿车。2000年王乙和张某结婚,王甲从A商场购买了一辆小轿车送给王乙,作为新婚礼物。问:

    王甲许诺赠与小轿车的合同从何时成立?王甲是否可以反悔?为什么?

  5. 论民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6. 简述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别。

  7. 简述确定抵押权次序的规则。

  8. 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9.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

    • A.丁在垃圾站中拾得旧电视一台
    • B.乙的5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 C.丙购来钢材后制成轮椅一辆
    • D.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10.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与人身权,这一分类所依据的标准是( )。

    • A.民事权利的客体所体现的利益
    • B.民事权利与权利人的联系
    • C.民事权利的效力所及相对人的范围
    • D.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