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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

第 2 题某工程项目,合同价为3856万元人民币,工期为2年。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某承包人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前,业主委托了一家工程监理公司协助业主完善和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承担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监理工程师看过了业主(甲方)和承包人(乙方)草拟的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后,认为以下条款不妥:(1)监理工程师应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3)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探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承包人。

(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应予顺延。

(6)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予以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

【问题】

请逐条指出上述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并提出改正意见。

试题出自试卷《2015公路监理师《综合考试》标准预测试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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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 5 题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见表1所示。经协商合同单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如下: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滞留金。 

    3.当子项工程实际累计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4.根据市场情况规定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1.2计算。 

    5.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 

    6.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表l                             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

    项目第1月第2月第3月第4月
    甲项(m3)500800800600
    乙项(ma)700900800600

    第一个月工程价款为:500×180+700×160=20.2(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2×1.2×(100%-5%)=23.028(万元)。

    由于合同规定工程师签发的最低金额为25万元,故本月工程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问题】 

    1.预付工程款是多少? 

    2.从第二个月至第四个月每月的工程量价款是多少?工程师应签发的工程款是多少?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2. 第 3 题某公路桥梁工程,开工后第八个月,施工承包商发现施工图纸有误,遂向监理工程师汇报了这一情况。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确实存在错误,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监理工程师责成承包单位对原施工图提供变更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因施工图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单位停工待图,施工单位因停工待图导致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向原施工图设计单位提出索赔。

    【问题】 

    1.请指出材料中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2.公路工程变更具体包括哪些变更? 

    3.公路工程变更的确认过程是怎样的? 

    4.公路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5.就停工待图事件,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和监理工程师答复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6.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的原则有哪些? 

  3. 第4题某建设项目估计建设期3年,第一年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第二年固定资产投资2400万元,第三年投资1000万元。投产第一年达到设计能力的70%,第二年达到90%,第三年达到100%。正常年份的销售收入为3540万元;正常年份的经营成本为2050万元;正常年份的销售税金为260万元;残值忽略不计,项目经营期为10年(不含建设期),流动资金总额为700万元,从投产年开始按生产能力分3年投入。基准收益率为12%,标准静态投资回收期为9年。

    【问题】

    1.试给出该项目全部投资税前的现金流量表。

    2.计算该项目所得税前的静态投资回收期。

    3.计算该项目所得税前的净现值指标。

    4.评价该项目是否可行。 

  4. 第 1 题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是通过公开招标产生的。甲施工单位为第四合同段承包人(以下称甲承包人),经业主同意、监理工程师批准甲承包人把部分工程(预制空心板构件)分包给乙方施工单位(以下称乙分包人)。 

    在分包工程施工前,乙分包人把施工技术方案提交给甲承包人,甲承包人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以自己的名义上报项目总监办,得到了项目总监的批准。乙分包人虽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但首批预制出的两块构件出现同样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口头指令乙分包人暂停施工。于是乙分包人停工整改。事后,甲承包人认为施工技术方案是经项目总监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应承担连带责任。 

    经整改后,同样的质量问题依然存在,项目总监责令甲承包人更换分包人,甲承包人经与乙分包人协商终止了分包合同。 

    业主考虑到甲承包人对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市场不了解,推荐丙施工单位承担空心板的预制工作。甲承包人和丙施工单位协商达成协议,经监理批准后签订了分包合同。

    【问题】 

    1.本案例中存在哪几类合同关系?分别列出各合同关系的当事人。 

    2.在上述合同关系中,甲施工单位采取了什么措施进行风险转移? 

    3.甲承包人关于“监理工程师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4.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5.丙施工单位属于特殊分包人吗?为什么? 

  5. 第 2 题某工程项目,合同价为3856万元人民币,工期为2年。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某承包人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前,业主委托了一家工程监理公司协助业主完善和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承担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监理工程师看过了业主(甲方)和承包人(乙方)草拟的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后,认为以下条款不妥:(1)监理工程师应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3)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探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承包人。

    (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应予顺延。

    (6)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予以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

    【问题】

    请逐条指出上述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并提出改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