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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简述我国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试题出自试卷《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强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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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4. 2012年冬,四川省宝兴县大溪乡农民杨某在打野鸡时,无意中发现3只大熊猫,遂上前追杀。两只较大的熊猫迅速跑掉,而一只年幼的大熊猫逃跑不及,被杨某杀死。杨某在现场剥掉熊猫皮,带回家烘干后藏匿。

    之后,以200元价格倒卖给高某,高某以2000元的价格倒卖给苟某,苟某又以55万元的价格倒卖给甘某。苟某在交货途中,被公安人员逮个正着,当场缴获大熊猫皮一张。 

    问:以上四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罪名分别是什么?

  2. 2005年以来,渔民孙某等18人经当地政府批准在L县沿海滩涂合伙开办、经营了五个贝类养殖场和一个鱼类养殖场。2010年7月上旬,来自Q县的工业污水沿河道和灌渠倾泻而下,进入孙某等人的六个养殖场,致使滩涂贝类、鱼类成批死亡,给养殖户造成巨大损失。经水产专家评估小组评估认定,悬浮物、CDO(化学需氧量)、重金属离子、挥发酚的严重超标是导致该养殖场鱼类、贝类死亡的唯一原因。同时,环境监测站也对这次贝类和鱼类死亡事故进行鉴定评估,认定向河道排污的Q县A、B、C、D、E、F、G造纸厂等八家工厂排放的工业污水中均含有造成鱼类、贝类死亡的物质。另有I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排放的污水中也包含悬浮物、COD(化学需氧量)、重金属离子、挥分酚等物质,对污染的造成也有一定责任。这次污染事故造成的渔业经济损失为1365.97万元。

    受害渔民根据鉴定评估机构的鉴定报告对九家排污企业提起索赔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各被告停止排放污水的侵害行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365.97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八家造纸厂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污,I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超标排污。八家造纸厂认为,他们已向环保部门缴纳了排污费,不应再承担污染赔偿责任;I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其污水排放已经达标,属于合法排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九被告都认为鱼贝类死亡系原告人管理不善所致,与被告的污水排放行为无因果关系,但均未提供相应证据。 

    问:

    (1)八个超标排污企业以已经缴纳排污费为由,拒绝承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废水排放已经达标,属于合法排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 32. 简述我国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4. 31. 简述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5. 33. 简述我国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6. 30. 简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及其意义。

  7. 29. 简述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确立的“三化”原则。

  8. 27. “南极条约体系”包括【 】

    • A.《养护南极海豹公约》
    • B.《养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公约》
    • C.《管制南极矿产资源活动的公约》
    • D.《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
    • E.《养护南极生物多样性公约》
  9. 28. 国际环境法中的“命令与控制措施”包括【 】

    • A.环境标准
    • B.环境影响评价
    • C.风险评估
    • D.许可证
    • E.限制或禁止性措施
  10. 26. 生物多样性是指【 】

    • A.基因多样性
    • B.物种多样性
    • C.生境多样性
    • D.生态系统多样性
    • E.植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