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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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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某与李某系好朋友,王某酷爱集邮,但由于经济上不富裕,很多邮票无法购得。后经人点拨,心生一计,他以李某的名义、地址在某杂志上刊登一则征婚启事。此后,李某收到大量异性来信,要求与其建立恋爱关系。王某从这些来信上挑选了大量邮票,而李某并不知怎么回事,其女朋友得知此事与其大吵一架后分手了。李某只觉得委屈,整天闷闷不乐。后王某将此事告知李某,李某十分气愤,要求王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王某不同意,李某便以侵害其姓名权为由诉到法院。问:

    (1)本案中李某的名誉权是否受到了侵害?

    (2)你认为法院应当怎样判决?

  2. 2004年3月,张某、高某、刘某、段某、王某5人协议组成“五兴石碴厂”,共同经营、利润平分、债务均摊。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因故未写王某的姓名。张某任厂长,高某任会计,刘某任保管兼发料,段某、王某任业务员负责联系业务。同年4月至7月间,该厂购买吴某开办的“吴记石碴厂”石碴600立方,每立方10元钱,共计6000元整,当时未付款。8月初,经张某手一次付给吴1500元,9月初经高某手付给吴2000元。9月底,“五兴石碴厂”因内部矛盾,出现亏损,张、高2人要求退股,经5人协商达成协议:2004年3月至9月30 日的账目结清,盈亏5个人平分;9月30日后张、高退股,与盈亏无关。但在张、高交接手续过程中,5人因账目不清发生纠纷,所欠吴某2500元钱也因亏损无钱一直没有偿还。吴某多次讨要均未得,遂于2005年5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审理过程中,张、高提出自己已退伙,没有清偿责任。王某则提出,营业执照中无自己的名字,自己未入伙,只是帮工,与2500元债务无关。问:

    本案中的债务人是谁?如何处理这一债务纠纷?理由是什么?

  3. 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4. 简论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

  5. 简述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6. 简述抵押权的概念与特征。

  7.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  )。

    • A.要遵守约定
    • B.可以请求法院将违约金额降低至与损失相同的范围
    • C.可以请求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D.将高出部分上缴国家
  8.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中,区别于代理的是(  )。

    • A.为他人管理事务
    • B.无法定或约定义务
    • C.为他人谋利益
    • D.避免他人利益受损
  9. 根据所违反义务性质的不同,《民法通则》把民事责任分为(  )。

    • A.单独责任和连带责任
    • B.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 C.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 D.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10. 在下列情况中,债务人可以用提存的方式履行合同的是(  )。

    • A.债权人拒不接受债务人履行
    • B.债权人死亡
    • C.债权人为二人以上
    • D.债务人履行会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