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与乙男于2004年7月28日共谋人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月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2 lOO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
(1)对于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2)对于乙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3)甲和乙是否构成共犯,构成何种共犯?
(4)甲、乙二人的犯罪形态有何不同?
高某欲出卖自己多年饲养的一条狗,高某告知买受人秦某狗易咬伤人的事实,但秦某仍表示愿意购买,于是高某要求秦某将狗送回家后三个月内付款。二人约定,在秦某没有付款之前。高某将保留狗的所有权。秦某将狗运回家后不久,该狗挣断铁链逃脱,被孙某拾得。在孙某一个多月的饲养过程中,有人间及该狗是谁家的时候,孙某都回答说是暂时替他人保管的。某日,孙某将狗放到外面,将行人周某咬伤。孙某觉得此狗不易驯服,便将狗出卖给陈某,但没有指出狗经常咬人的事实,不料狗又咬伤了不少人,为此,陈某要求孙某退还价款,返还狗给孙某。
问:(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周某被咬伤的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3)如何认定孙某将狗出卖给陈某行为的性质?陈某能否取得狗的所有权?为什么?
(4)陈某要求返还价款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民间上有一种说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简述物权的基本原则。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特定物买卖合同中,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出让方故意将特定物毁灭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受让方可以主张( )。
属于实践法律行为的是(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享有优先受偿权民事权利的有( )。
某幼儿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园教师。某日上午,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炉火旁烤火,其中某乙(6岁?)和某丙(5岁)发生打斗,某乙用石块将某丙头部打破,而某丙则把某乙按在火炉上,某乙烫伤。为此某丙花去医药费500元,某乙花去医药费5 000元,则对于某丙医药费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有( )。
某甲因生病死亡,不久其子某乙也在分割甲的遗产前死亡。那么下列人员中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最终继承甲的遗产的是( )。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旅游经济专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一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二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邮电经济专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1(邮电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1(保险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2(邮电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2(保险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3(保险经济)
2014年经济师初级考试真题《建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