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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事实四)

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事实五)

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事实六)

问题:

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

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

试题出自试卷《法官助理考试案例分析题(1)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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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案情: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2017年5月23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取出现金)。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9万元。

    同年6月26日,赵某将钱某约至某大桥西侧泵房后,二人发生争执。赵某顿生杀意,突然勒钱某的颈部、捂钱某的口鼻,致钱某昏迷。赵某以为钱某已死亡,便将钱某“尸体”缚重扔入河中。

    6月28日凌晨,赵某将恐吓信置于钱某家门口,谎称钱某被绑架,让钱某之妻孙某(某国有企业出纳)拿20万元到某大桥赎人,如报警将杀死钱某。孙某不敢报警,但手中只有3万元,于是在上班之前从本单位保险柜拿出17万元,急忙将20万元送至某大桥处。赵某蒙面接收20万元后,声称2小时后孙某即可见到丈夫。

    28日下午,钱某的尸体被人发现(经鉴定,钱某系溺水死亡)。赵某觉得罪行迟早会败露,于2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将勒索的20万元交给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将20万元退还孙某,孙某于8月3日将17万元还给公司)。公安人员李某听了赵某的交待后随口说了一句“你罪行不轻啊”,赵某担心被判死刑,逃跑至外地。在被通缉的过程中,赵某身患重病无钱治疗,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再次如实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问题:1.赵某将钱某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

    2.赵某致钱某死亡的事实,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什么?刑法理论对这种情况有哪几种处理意见?你认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赵某向孙某索要20万元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

    4.赵某的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5.孙某从公司拿出17万元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为什么?

  2. 甲公司2018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经协商由乙供甲美的空调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张,丙填写为57200上,回单位后入乙公司帐。乙公司给甲公司发了部分货后,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为,双方没有合同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诉至法院。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

  3. 某商店有标价1350元绞面机和350元的切面机。售货员误将价值1350元的绞面机当350元的切面机出售给顾客乙。乙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乙交款提货。不久,甲发现错误,找到乙,说明情况并道歉,要求乙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面机。乙不同意。

    问:1、甲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此纠纷如何解决?

  4. 在美国曾发生过一起著名案件。一名 16 岁的男孩毒死了他的祖父。围绕他能否继承被害人的遭产出现了很大的争论。肯定者认为他是合法继承人。按法律规定他应当继承遗产。反对者则认为其继承与法律的目的不符。最终法院以“一个人不能从他的不当行为中得利”这一原则剥夺了男孩的继承权。请你运用所学的法律原则关系的原理对法院的判决作出评论。

  5.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事实四)

    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事实五)

    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事实六)

    问题:

    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

    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