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主观

中国的A公司向美国的B公司发出要约:某设备500台,FOB价格条件,6000美元/台,即期装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到12月31日。 A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了法国C公司购买该机器的要约,报价高于A公司发给B公司的要约价格。由于当时B公司尚未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故而A公司于12月15日向B公司发出撤销通知,该撤销通知当日到达。而后A公司与C公司签约。但是。12月20日。A公司收到了B公司的承诺,该承诺表示同意A公司的要约,并随之向A公司开出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后因A公司末履约,B公司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 A公司的律师辩称,该公司的要约已于12月15日被该公司撤销,该要约已失去效力,因而B公司12月20日的承诺没有效力,买卖合同没有成立。

请分析本案合同有没有成立?

试题出自试卷《全国2016年4月自考《国际商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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