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主观

某国的船舶满载货物从大连港出发驶往日本,在航行途中,货船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命令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扑灭后,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舷行,船长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大连修理,检修后重新将货物运往日本。事后经调查,此次事件造成损失有如下几项:1.9200箱货物被烧毁;2.1000箱货物因灌水灭火受损;3.部分甲板被烧坏;4.雇用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费用;6.额外增加的船长、船员工资。

问:

(1)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2)本案是否存在共同海损?若无,为什么?若有,哪些属于共同海损?

(3)假设本案中的共同海损总额是10万美元,船舶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为200万美元,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为300万美元。请计算船方、货方共同海损的分摊金额分别为多少?

试题出自试卷《全国2017年4月自考《国际商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查看试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