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
2012年8月,胡某、许某、赖某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制造公司,胡某以一辆货车作为 实物出资,作价20万元,许某以一小间房屋作为实物出资,作价50万元,赖某以货币出资30万元。但是胡某的货车、许某的房屋虽已交付公司使用,但均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2013年8月,公司因发展业务资金周转困难便向农村信用社借款50万元,借款 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因公司无力偿还借款,信用社便起诉至法院要 求胡某、许某与该制造公司共同承担偿还债务的连带责任。问题:
(1)法院能否支持信用社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2)你认为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试述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
简述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简述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的主要区别。
简述合资有限公司工会组织的性质与任务。
公司合并
简述公司自愿解散的原因。
国有独资公司
实际控制人
股东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旅游经济专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一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二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邮电经济专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1(邮电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1(保险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2(邮电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2(保险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3(保险经济)
2014年经济师初级考试真题《建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