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制度
大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丁四人。分别占有公司股份40%、30%、20%与10%。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从1998年10月至2008年10月。现公司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在公司股东会上提出延长公司经营期限,但遭到丙、丁反对。结合案例,请回答:(1)如果甲、乙坚持要求将公司经营期限延长,有否法律依据?(2)如果丙、丁坚决反对公司继续经营,有什么法律措施保护自己在公司中的权益?(3)如果甲、乙、丙、丁四股东都同意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解散公司,那么公司应当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试述公司形式变更的特点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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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资格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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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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