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自然人甲、乙、丙、丁、戊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组建一咨询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甲、乙分别以货币60万元、20万元出资;丙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140万元;丁以劳务出资,经甲、乙、丙、戊全体同意作价10万元;戊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70万元。公司成立后,丙因车祸而死亡。丙的继承人要求继承丙在公司中的股东资格,但公司其他股东对此予以反对,只同意向丙的继承人支付股权对价,收回丙的股权。与此同时,戊因拖欠他人债务,当地法院依法对其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并于2008年8月1日向公司及全体股东发出通知,至2008年9月1日股东均未就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作出明确回复。此外,该公司章程对股东的股权转让并无特别规定。请根据《公司法》规定及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该咨询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2)丙的继承人是否能继承丙的股东资格?请说明理由。(3)戊被强制执行股权的过程中,其他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有则应如何行使?
简述股票的特征。
试述公司的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简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特征。
简述我国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吸收合并
公司集团
实际控制人
一人有限公司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旅游经济专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一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二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邮电经济专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1(邮电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1(保险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2(邮电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2(保险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3(保险经济)
2014年经济师初级考试真题《建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