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主观

甲乙结婚后多年没有生育,1993年夫妻二人收养了女儿丙,并办理了收养登记。收养女儿丙后,妻子甲怀孕于1996年生下了儿子丁。

2000年,因夫妻感情不和甲乙协议离婚,甲抚养女儿丙,乙抚养儿子丁,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用。2005年,乙与戊再婚,并与丁共同生活。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乙与丙是什么关系?何时成立? 

(2)丙与丁是什么关系?甲乙离婚对他们的关系有影响吗? 

(3)戊和丁是什么关系?

试题出自试卷《2015年10月婚姻家庭法自考真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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