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血亲
试述亲权内容中的人身照护权。
甲(男)与乙(女)相识后在一起同居生活,由于二人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收入较少,经常因为日常开销,生活琐事等问题争吵,一年后二人解除了同居关系。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乙己怀孕5个月。
两年后,乙带一女孩丙找到甲,称丙是甲的亲生女儿,要求甲支付丙的抚育费。甲认为其与丙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拒绝了乙的要求。
乙以丙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甲和丙的父女关系,判令甲承担丙的抚育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乙向法庭出具了怀孕和生产期间的医院病历材料,同居期间租住房屋的房东和邻居也出庭作证,证明甲乙同居和乙怀孕的事实:
甲虽确认证人证言和书面证明的真实性,但不确认丙系其女儿。为此,乙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法院予以准许,但遭到甲的拒绝。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 甲拒绝亲子鉴定的情况下,甲与丙的关系如何确认?
(2)甲是否应当承担丙的抚育费?
甲(男)和乙(女)于2005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居住在甲于2004年3月购买的商品房内。
2007年4月乙生一男孩,甲劝乙辞去工作在家好好养育孩子,乙考虑到甲收入较多足够一家人生活,遂辞去工作。
2008年2月甲的父亲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明将本市绿洲小区内住房一套留给甲,该房屋价值人民币60万元,甲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工作,乙认为甲对自己漠不关心,经常与甲争吵.夫妻感情逐渐淡漠。
乙于2010年8月向法院起诉离婚,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孩子由她抚养并要求甲承担抚育费,同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乙认为她与甲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甲继承的绿洲小区的住房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因其已辞去工作,没有生活来源,要求甲给予经济帮助。甲同意离婚,也同意负担孩子的抚育费,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乙的母亲去世,留有价值30万元的古董一件,但未留遗嘱,乙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 甲与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甲继承的绿洲小区的住宅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乙继承的古董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4)对乙提出的要求甲给子经济帮助的请求,法院能否予以支持?
简述我国《婚姻法》中约定财产制的内容和形式。
简述我国《婚姻法》中婚姻无效的法定原因。
家庭
拟制血亲
婚姻自由
强制认领
配偶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旅游经济专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一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二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邮电经济专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1(邮电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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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师初级考试真题《建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