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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公证书的证据效力。

试题出自试卷《2011年7月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真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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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案例:

    2010年5月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谎称修理电路而进入受害人王某(女)承租的居室,先对王某进行抢劫,在抢走受害人王某的电脑、手机及1800元人民币后,又试图对受害人王某进行强奸,在遭受王某反抗后用木棍击打受害人,并脱去受害人王某下身衣物,后因邻居发现而仓惶逃走。

    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2010年6月7日于李某原籍地将其抓获,7月23日被依法审判。律师何某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为被告人李某进行法律援助。律师开庭前会见李某后,发现李某口供只涉及抢劫罪部分而未涉及强奸行为。

    律师何某发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内只起诉抢劫罪,而未起诉强奸罪,于是告诉被告人李某对强奸罪部分在法庭上要保持沉默。何某还告诉李某,在庭审中向法官谎称是受害人自愿开门让其进入的(王某是职业卖淫者)。 

    问:律师的上述行为是否符合《律师法》相关内容的规定?

  2. 案例:

    李彦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其父李万山与弟弟李刚居住在老家郑州,妹妹李娜居住在沈阳。2008年8月25日,其父在郑州病逝,留有住房1套,李彦和李娜考虑多方面情况,决定放弃继承权。2008年8月30日,在料理完其父的丧事后,二人在郑州向李刚表示放弃继承权,让李刚继承全部遗产,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问:

    (1)应向何地公证处如何提出申请? 

    (2)公证处在办理此项公证时应重点审查哪些内容?

  3. 案例:

    湖北籍男子申某与其妻陈某于2003年起在苏州市吴中区打工,2008年1月16日,陈某因妊娠合并贫血等病,住吴中区人民医院,并于当月19日出院。住院期间,医院向陈某输入400毫升血,该血由苏州红十字中心血站向靖江血站购进。2008年1月27日,陈某回老家湖北省南漳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其间又输血1250毫升,并注入20%血红蛋白50毫升。

    2010年7月,陈某到苏州后感到身体不适,后经苏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测,陈某的抗HIV呈阳性,其后又经江苏省艾滋病检测中心确认为艾滋病感染者。2010年9月28日,原告起诉被告吴中区人民医院,认为其艾滋病感染是因被告吴中区人民医院的输血所导致。 

    问: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在出庭诉讼时应当如何进行证据调查与举证证明?

  4. 试述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

  5. 简述律师收费的形式。

  6. 简述公证书的证据效力。

  7. 个人律师事务所

  8. 简述公证员任职的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

  9. 法律顾问

  10. 买卖合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