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主观

案例:某汽车修理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某月发生下列业务:

(1)实现收入35万元(不含税);

(2)购进各种修理用零部件15万元(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支付工人工资5万元;

(4)上期未抵扣税款2万元。

问题:根据以上资料,说明该修理店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式。

试题出自试卷《2013年4月全国自考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00233)》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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