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主观

简述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法律性质。

试题出自试卷《2013年10月自考合同法(00230)真题及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查看试卷详情
相关试题
  1. 试分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责任竞合及处理方法。

  2. 甲未满十八岁,特别喜欢一款运动自行车,害怕父母不同意,遂想一办法,他以一百元雇一中年女子乙冒充其母亲,陪同其前去丙品牌运动自行车店。丙店虽然对于乙的神态有所怀疑,但装作不知而未追问乙的身份,卖给甲价值五千元的自行车。因甲以其母亲的银行卡刷卡,短信即时通知到了她母亲手机。甲母人在外地,但当即电话告知,甲是未成年人,并言明一周内到丙店处理退车事宜。

    问: (1)甲与丙店的购车合同,在合同法上如何定性? 

    (2)甲母的电话是行使什么权利?该权利的行使,会使甲与丙店的购车合同法律效力发生什么变化? 

    (3)丙店如果希望购车合同有效,应当行使什么权利?向谁主张? 

    (4)丙店在甲母决定前,是否有权要求撤销购车合同?为什么?

  3. 简述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法律性质。

  4. 简述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客观要件。

  5. 简述技术合同中,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6. 简述利他合同的法律效力。

  7.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适用的补救方式是()

    • A.实际履行与解除合同
    • B.赔偿损失与解除合同
    • C.违约金与定金
    • D.赔偿损失与违约金
    • E.违约金与实际履行
  8. 行纪人接受委托买卖有市场定价的证券或其他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意思表示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出卖人或买受人与委托人交易,此项权利称为行纪人的()

    • A.自约权
    • B.接管权
    • C.介入权
    • D.保留权
    • E.自营权
  9. 合同更改具有的特征是()

    • A.订立了消灭旧合同、产生新合同的协议
    • B.目的在于产生新债、消灭旧债
    • C.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 D.原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合同更改的影响
    • E.合同更改将导致合同主体的变化
  10. 合同法规定,债权让与未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意味着()

    • A.否定了债务人对受让人承担债务,也否认了受让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
    • B.债权的受让人不能基于债权转让而对抗善意债务人
    • C.债权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仍可以向原债权人为给付
    • D.债权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已向原债权人为给付为由对抗债权受让人
    • E.债权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实施债的消灭行为,该清偿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