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主观

案例:某高中二年级班级在课间休息时,学生李某与同学杨某在班级过道上说笑,并偶有打闹动作,学生张某在旁边的座位上与同学说话。突然,李某在打闹中站立不稳,碰到了张某课桌上的保温杯,该保温杯未拧紧杯盖,杯中的开水倾泻下来,将张某的腿部烫伤。

问题:

(1)在该案例中,学校是否可以免于承担法律责任?理由何在? 

(2)谁应对张某的腿部烫伤负责?承担什么责任?

试题出自试卷《2013年4月全国自主考试《教育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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