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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与中国均为l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中错误的有:

  •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达我国司法部
  •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
  • D.东陵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试题出自试卷《2015年司法考试《卷一》专家预测试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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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版权保护,下列选项体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的有:

    • A.明确了摄影作品的最低保护期限
    • B.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版权保护的对象
    • C.增加了对作者精神权利方面的保护
    • D.无例外地实行国民待遇原则
  2. 2009年4月30日,李某与邓州市元庄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元庄水库承包合同。2009年4月,南阳药业公司开始生产。2009年7月 7日,邓州市渔政管理站接到李某报称其所养的各种鱼类发生大面积死亡的现象,即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拍照、清点,并对鱼死亡的原因进行排查,后出具了情况说明。2011年7月,因南阳药业公司超标排放污水,流入水库,导致该水库鱼类死亡,李某知道后,要求南阳药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李某于2011年11月9日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南阳药业公司辩称,李某的起诉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且鱼的死亡与公司无因果关系,故要求驳回诉讼请求。有关本案的以下意见错误的有:(  )

    • A.李某对该环境赔偿责任纠纷应首先请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 B.除非南阳药业公司举出反证,否则可认为鱼的死亡是由该公司排污行为导致的
    • C.环境侵权诉讼时效为5年,故李某的诉讼行为没有超出时效 
    • D.如果南阳药业公司可提供证据证明其排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即可免予承担赔偿责任
  3. 划拨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之一。下列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土地使用者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方能将划拨的土地交付其使用
    • B.康则上划拨土地使用权有期限限制
    • C.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
    • D.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在该房产上不得设定抵押权
  4.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25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78英镑cFR(Incoterms@2010)不来梅,品质规格为水份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货物样品,甲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甲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 B.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 C.甲公司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 D.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5. 下列关于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
    • B.非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
    • C.表现为成文法形式的法律渊源,是决定法官审理待决案件的唯一依据
    • D.法官必须考虑正式法律渊源;但是对于非正式渊源而言,法官可以考虑,也可以不考虑
  6. 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甲认为:①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②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⑧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们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乙则认为:①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②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下列何种选项的观点是正确的?

    • A.甲的观点①和②
    • B.甲的观点①和乙的观点②
    • C.甲的观点③和乙的观点①   
    • D.甲的观点②和乙的观点②
  7. 美国人A在纽约开立了一张以中国人B为受益人,中国N银行为付款人的国际汇票。后B在上海将该汇票背书给了新加坡的C,后C在向N银行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时,丢失了票据,并向我国法院提出了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对A开立汇票的行为能力,原则上应当适用A的本国法,即美国法
    • B.对B对该汇票进行背书的效力,应当适用出票地法律,即美国法
    • C.对C提示票据的期限,应当适用付款地法律,即中国法
    • D.对C请求票据保全的程序,应当适用法院地法律,即中国法
  8. 甲国人廖某常年在乙国和丁国之间从事走私生意,一日因生意纠纷在乙国杀死了一乙国公民和一丙国参赞,后潜逃至丁国。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假设乙、丁两国不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那么丁国无义务将廖某引渡给乙国
    • B.在甲、乙两国间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的情况下,乙国可以要求甲国将廖某引渡给自己
    • C.虽然廖某杀害了丙国参赞,但丁国不可以廖某是政治犯为由,根据“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拒绝引渡  
    • D.廖某在丁国可以向丁国申请庇护,若丁国拒绝将其引渡给别国,可视为丁国为其提供庇护
  9. 甲国与中国均为l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中错误的有:

    •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达我国司法部
    •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
    • D.东陵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10. 小王在甲化工厂工作期间,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不仅给甲厂造成重大损失而且本人也因伤住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小王属于因工受伤,甲厂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B.如果小王怀孕,则甲厂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C.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解除合同,并要给予经济补偿
    • D.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