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中的特点。
沈阳市居民陈某与李某于1986年登记结婚,1989年后侨居东京。在日本生活期间,双方由于感情不和,1992年陈某向东京地方家庭裁判所起诉要求离婚。该所依照日本法律受理了该案并传唤双方到庭参加诉讼。经过审理,判决陈某与李某离婚,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1994年双方回国期间,陈某提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承认日本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的效力。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合议,裁定承认日本东京地方家庭裁判所作出的准予陈、李二人离婚判决的效力。
请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受理陈某的申请?为什么?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试述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的适用范围及准据法的选择。
中国星美有限司(原)于2001年2月23日将在美国购买的小麦文交由巴西盛罗船务公司(被告一)所有,新加坡港运公司(被告二)经营的“埃柯”轮承运。运输合同约定适用美国法。该轮是巴西籍货轮,同年3月2日,在美国港口装载原告的小麦,29开往中国,4月24日至4月17日期间,该轮在海上遇到大风浪,20日驶抵中国青岛港,但是货物已经变质。因此,原告在青岛海事法院向被告提起货物损害赔偿的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原,被双方均以1936年《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为依据而主张权利
请问:(1)确定合同据法的冲突规范的依据是什么?
(2)运输合同的准据法是什么?
简述涉外破产案件的破产宣告效力的不同理论和实践
简述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中的特点。
简述先决问题的准据法的确定。
甲国公民汤姆9岁,1989年在我国境内购买了一件民工艺品,价值150元,现汤姆以其本国法上20岁为成年,才具有行为能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如何处理?( )
简述我国关于涉外法定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
关于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下列说法中有哪些是错误的?( )
我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该规定属于( )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旅游经济专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一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二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邮电经济专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1(邮电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1(保险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2(邮电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2(保险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3(保险经济)
2014年经济师初级考试真题《建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