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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劳动法与民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

试题出自试卷《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理论试题试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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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何理解劳动法与民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

  2. 招聘的主要形式?几种招聘形式各有何利弊?

  3. 政府在处理劳动关系中发挥着什么作用?

  4. 下列选项中属于失业人员的有()

    • A.16周岁以上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的学生中初次寻找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者
    • B.企业宣布破产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 C.被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 D.辞去原单位工作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 E.自营业人员
  5. 简述起草用人单位工资薪酬标准时注意的问题。

  6. 什么是谈判?如何进行谈判?

  7. 劳动法律关系的运行,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形成和存续的动态过程,表现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和终止等环节。

    • A.发生
    • B.延续
    • C.变更
    • D.暂停
  8. 国际劳工标准是由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以及其他达成国际协议的具有完备系统的关于处理劳动关系和与之相关联的一些关系的原则、规则。

    • A.国际劳工公约
    • B.国际劳工协议
    • C.倡议书
    • D.建议书
  9. 下列对笔试法的描述正确的是()。

    • A.成绩评定比较主观
    • B.可以对大规模的应聘者同时进行筛选、花较少的时间达到较高的效率
    • C.由于考试题目较多、可以增加对知识、技能和能力的考察信度与效率
    • D.不能全面考察应聘者的态度、品德、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操作能力
  10. 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优势有()。

    • A.可以更加全面准确地收集和掌握资料
    • B.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工会所处的依附地位
    • C.覆盖的人群更广
    • D.可以提高区域经济竞争能力